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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调市属医疗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市属医疗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等基本要求
选调单位名称 |
选调岗位(专业) |
选调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江山市人民医院 |
急诊外科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一、年龄35周岁(1978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初级师职称;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二、所报考的岗位(专业)须与医师执业证书中注册的专业名称相符。 |
急诊内科 |
1 |
江山市中医院 |
临床医学 |
1 |
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
临床内科 |
1 |
合 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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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本市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在岗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工作事业心,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身心健康;
2、选调的岗位(专业)、学历、所学专业要求、资质、年龄等符合上表要求;
3、截至报名日止在本市农村卫生院在岗在编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 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通过 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卫生局六楼619办公室。
3、报名时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1张、工作年限证明(由单位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由各片中心院出具),获卫生专业最高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
件的人员在江山卫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本人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
到卫生局参加笔试。
5、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比例按不少于1:3开考,若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江山卫生信息网上通知。
(三)面试
1、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基础附加分
1、职务:现任中心卫生院院长加0.6分,现任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加0.4,现任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加0.2分,现任中心卫生院中层加0.1分。
2、年度考核:近三年(2010-2012)年度考核每评为一次优秀加0.2分。
3、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加0.2分。
4、荣誉称号:2010年以来获省政府、市(地)政府、县政府荣誉的分别加1分、0.5分、0.3分;获省、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荣誉的分别加0.5分、0.3分、0.1分。
以上项目同时获得的,按最高标准加一次分。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及基础附加分合成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察定为不合格:
1、2010年以来发生等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
2、2010年以来发生严重医疗纠纷,赔偿或补偿款1万元以上的;
3、2010年以来因各种原因受到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等处理的人员;
自动放弃或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可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