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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
序号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护理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临床医学、护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面向
海内外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 |
护理专业骨干教师 |
3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临床医学、护理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3 |
涉外护理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临床医学、护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4 |
涉外护理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临床医学、护理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5 |
助产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助产、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妇产科护理或妇产科学方向);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6 |
助产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助产、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妇产科护理或妇产科学方向);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7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8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9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医学检验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0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医学检验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1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言语听觉科学专业,康复医学(言语听觉康复方向)、康复治疗学(言语听觉康复方向)、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方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2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言语听觉科学专业,康复医学(言语听觉康复方向)、康复治疗学(言语听觉康复方向)、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方向)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3 |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口腔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4 |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口腔医学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5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医学检验、免疫与病原生物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6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医学检验、免疫与病原生物学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7 |
医学营养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医学营养、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8 |
医学营养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医学营养、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19 |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卫生信息管理、医学信息、信息资源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0 |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卫生信息管理、医学信息、信息资源管理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1 |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医学美容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2 |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医学美容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3 |
幼儿保育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儿科学、学前教育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4 |
幼儿保育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儿科学、学前教育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5 |
家政服务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社会学、家政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6 |
家政服务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社会学、家政学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7 |
健康管理专业带头人 |
1 |
负责专业建设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28 |
健康管理专业骨干教师 |
1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
紧缺 |
共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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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聘时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