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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
| (2)技能测评。 技能测试需要根据专业所属学科进行基本技能操作、专业基础知识及临床逻辑思维能力考核,量化评价,满分30分; (3)面试答辩。 医院成立面试委员会,组织面试答辩,应聘人员根据面试考官提问当场作答,面试评委会成员进行现场无记名打分,满分5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 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及其他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包括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经医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911817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厅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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