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岗位及代码: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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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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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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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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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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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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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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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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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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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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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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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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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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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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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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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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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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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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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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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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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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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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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视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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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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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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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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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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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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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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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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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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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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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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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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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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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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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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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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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人
员
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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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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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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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招聘单位(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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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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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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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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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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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户口
状况 |
婚姻状况 |
结婚时间 |
工作单位或户口地址 |
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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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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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育 情 况 |
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 |
节 育 情 况 |
子女姓名 |
性别 |
政策
属性 |
出生年月日 |
应征
(元) |
已征(元) |
口 结扎
男 年
月 日
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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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上环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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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其他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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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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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或单位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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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计生办或主管单位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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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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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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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证明书》作计划生育情况审查时用,一式2份,计生部门、有关部门各一份。 |
2.办理此证时,必须提供全家户口簿、子女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扎证或放环证及近期的查环查孕证明(原件),如属离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理者还应带有关材料。 |
3.“意见”栏必须同时说明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情况。 |
4.此证原件有效,可存入档案。 |
5.“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婚、丧偶。 |
6.“政策属性”填写“政策内”或“政策外”。 |
7.此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
为加强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9名。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7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22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适应岗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6.年龄条件:18至35岁(即1981年8月22日至1999年8月2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5岁以下(即197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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