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
序号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1 |
YF3912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士 |
2 |
YF4102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士 |
3 |
YF4017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士 |
4 |
YF4204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士 |
5 |
YF4118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士 |
6 |
YF3718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检验员 |
7 |
YF3823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康复师 |
8 |
YF3705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医生1 |
9 |
YF3704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医生1 |
10 |
YF3712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医生1 |
11 |
YF3722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药剂员 |
12 |
YF3801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药剂员 |
13 |
YF3810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药剂员 |
14 |
YF3817 |
雁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医 |
15 |
YF4226 |
雁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卫 |
16 |
YF4313 |
雁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检验员 |
17 |
YF4305 |
雁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临床医生 |
汇总: 复核: 纪检审核: |
2017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体检注意事项
为保障新招聘工作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经研究,定于2017年8月30日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请体检考生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8月30日早上6:50在衡阳市雁峰区政府前坪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分组参加体检。2017年8月30日早上7:10之前未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体检机构由招聘办指定,临时宣布。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
二、体检项目、标准、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500元整,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机构收取。
三、体检对象须知
1、考生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机构统一安排早餐。体检工作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根据招聘简章规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2、集合时,考生须将携带通讯工具的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主动上交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考生如正在月经期或已经怀孕,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怀孕考生勿做X光检查。所有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后果自负。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编排了体检序号,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体检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5、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6、体检机构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考生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如考生拒绝进一步检查,则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体检结束后,将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布体检结果。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不合格:①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②考生亲友尾随的;③扰乱体检医院秩序的;④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⑤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⑥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9、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办提出复检要求,考生则必须复检,如拒绝复检,则按体检不合格论处。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当日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体检当日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考生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则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聘办联系电话:0734—8799150。考生联系电话如发生变化,请务必告知招聘办。
五、 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根据《衡阳市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聘用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本公告体检对象为报考医务工作人员考生17人。具体体检对象见附件《2017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8月30日。体检集合时间为8月30日上午6:50,7:10未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 理。
体检集合地点:衡阳市雁峰区政府前坪。
三、注意事项
1、请所有体检对象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规定集合地点。
2、体检对象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体检费用自理。
原标题:2017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体检公告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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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体检名单.xls
2017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体检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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