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体检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通过深入考生居住地派出所、居民委、邻里及考生工作单位等方式,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才表现,对考生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有考核不合格的,该岗位体检、考核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 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通河县政府网及通河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达到规定年限方可申请调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 律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通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继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宋泽刚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曹德友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初国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海武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谷志民 县卫生局局长
吴哈宁 县财政局局长
廖庆军 县编委办主任
管耀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