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9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州人社局、州卫计委共同拟定工作方案报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2017四川阿坝州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招聘报考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自愿申请参加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于2017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书的2017年普高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范围。紧缺专业不限招聘范围,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报考招聘范围面向本州的岗位需具备2014年9月29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
4.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10月12日—1999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The sun shines upon all alike. 太阳照人,不分贵贱。
Freedom lies in being bold. 自由在于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