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者须提供书面申请材 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3、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5、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拟录人选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审批
公开招聘人员按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聘用单位正式员工同等待遇,实行聘用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员工。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高新人才网。
(二)正式录取后,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服务期至少3年,被录用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
(三)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本公告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95359
政策、技术咨询电话:0731-88995524、88995593
长沙高新区2013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设置表
序号 |
岗 位 |
计划数 |
招聘范围 |
年 龄 |
最低学历 |
专 业 |
执业资格最低要求 |
从事报考岗位最低工作年限 |
其他要求 |
|
<![endif]> |
1 |
护 理 |
7 |
面向社会 |
30岁以下 |
大专 |
护理 |
护士执业证 |
2年 |
中级(含)职称以上年龄放宽至
35岁以下 |
|
2 |
检 验 |
2 |
面向社会 |
30岁以下 |
大专 |
检验 |
初级(士) |
2年 |
|
|
3 |
公 卫 |
3 |
面向社会 |
30岁以下 |
大专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 |
2年 |
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证书
(省一级以上) |
|
4 |
中 医 |
3 |
面向社会 |
35岁以下 |
本科 |
中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 |
2年 |
|
|
5 |
B 超 |
2 |
面向社会 |
35岁以下 |
大专 |
医学影像或
临床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 |
2年 |
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
|
6 |
眼 科 |
1 |
面向社会 |
35岁以下 |
大专 |
临床医学或
中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 |
2年 |
|
|
7 |
放 射 |
2 |
面向社会 |
35岁以下 |
大专 |
医学影像或
临床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 |
2年 |
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
|
8 |
会 计 |
1 |
面向社会 |
35岁以下 |
大专 |
会计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2年 |
具有医院工作经验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 |
|
9 |
妇 产 |
3 |
面向社会 |
38岁以下 |
大专 |
临床医学
(不含中医学) |
执业医师 |
|
执业范围为妇产 |
|
10 |
全 科 |
4 |
面向社会 |
38岁以下 |
大专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或中医学 |
执业医师 |
|
中医学、临床医学专业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
|
11 |
儿 科 |
1 |
面向社会 |
38岁以下 |
本科 |
临床医学
(不含中医学) |
执业医师 |
|
执业范围为儿科 |
|
12 |
外 科 |
1 |
面向社会 |
38岁以下 |
本科 |
临床医学
(不含中医学) |
执业医师 |
|
执业范围为外科 |
|
合计 |
|
30 |
|
|
|
|
|
|
|
|
备注:1、年龄计算30岁以下为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8岁以下为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2013年9月30日;
长沙高新区卫技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