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人事科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考岗位与应聘人数不足1:3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生须持身份证参加。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
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广西民族医药网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结果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民族医药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广西民族医药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电话通知本人。
笔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2.面试
面试主要是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采取100分制评分。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民族医药网公布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得确定为综合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与地点以广西民族医药网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说明:1至3号岗位不参加笔试,报考此岗 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4号岗位的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核、体检、录取和聘用
1、考核。考核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药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具体承担,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技术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人选。
、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入围考生公开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
、公示。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围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民族医药网4报名咨询电话:0771-3111418
督话:0771-3132303
附件1:
2013年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考岗位: 报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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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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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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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男 □女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二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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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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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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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已婚 □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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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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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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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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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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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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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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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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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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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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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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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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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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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学校名称 |
学 历 |
就学形式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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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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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部 门 |
职 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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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与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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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名称 |
技能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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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特长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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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申明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愿意自负。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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