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哪些岗位属于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岗位汇总表的笔试类别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医学类,B代表护理类,C代表中医类,D类代表综合类。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6.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7.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该岗位,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8.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9.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0.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11.定向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如何调整?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医学A”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医学B”岗位;济南市济钢医院“临床医学A”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济南市济钢医院“临床医学B”岗位。对应聘取消定向岗位招聘计划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1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缴费?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后,不实行网上缴费,须于2017年11月16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现场缴费。在接受现场审核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1月16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办理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未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如何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
17.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2中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
18.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9.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0.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考试时可携带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可以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1.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根据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报考初级、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高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7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后,不实行网上缴费,须于2017年11月16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现场缴费。在接受现场审核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22个单位招聘476人,其中:济南市中心医院等16个单位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443人;济南市急救中心等6个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新聘用的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9:00—11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00—11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00—11月19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jnhfpc.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jnhfpc.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9日9:00-2017年12月2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考务费;博士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1月16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