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二)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2018届毕业生和已完成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未就业的医学院校研究生。 (二)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以单位人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的任何招聘岗位。报考对象需适合上述规定。 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2017年11月)》(附件1)。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就近到以下招聘会现场报名。 (一)拟安排招聘院校或招聘场次(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现场发 布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2018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下同)、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完成规培未就业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完成规培证明材料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前和考核阶段时,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区人社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区人社局再复核为准。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资格复核的当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 (三)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在面试所在地三级医院体检,并于2018年2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招聘单位(地址、邮编见附件3)。特殊情况需延迟递交体检报告的,须事先征得招聘单位的同意,且要约定延迟递交的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从事放射岗位人员还需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卫通[2011]2号)完成岗前必检项目的体检。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考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察;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在办理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分数排名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报区人社部门批准。聘用人员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的,其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和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进行聘任。如用人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报考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以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相关部门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八、其它事项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2019年及之后毕业的研究生不得报名。 (三)同一报考者不能重复报考不同招聘场次的同一单位同一岗位。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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