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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12-01 03:16:3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郧阳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郧阳区中医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科室用人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

3、招聘人员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套读或3+2学历除外);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2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

2: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19—723223013707284010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由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和操作

(一)笔试

1、考生持身份证于2017年12月5日到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7:30进入考场,8:00—9:30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

3、笔试地点:郧阳区城关镇沿江路步行街12号(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教学楼老校区)

4、笔试的内容及形式:本次考试从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考生抽取面试和操作顺序号,休息20分钟后开始面试。面试地点:郧阳区城关镇沿江路步行街12号(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教学楼老校区)(笔试考场)。

2、面试的内容及形式:面试重点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评。由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评分。

(三)操作

1、操作时间、地点: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指引考生前往操作考场外等候,按顺序进行操作考试。

2、操作内容及形式: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操作,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操作。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操作完成情况现场进行评分。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一)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40%、操作占20%)。

(二)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果某个岗位仅有一人报名,且该岗位属急需引进人才,需经院长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拟招聘人员总成绩也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体检由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3、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复检方负担复检费用。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正式确定聘用的名单报区第三纪工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等部门备案。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区第三纪工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全程参与监督指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7232561)

附件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考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诚信承诺书

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我这次报名填写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有内容是真实、可靠的,没有任何虚假信息和不实之辞,所提供的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主要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查询报告、执业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本人被聘用,自愿在十堰市郧阳区服务五年以上,期间承诺绝不申请调出郧阳区,若本人自动离岗或辞职,自愿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承诺人:         

 

二〇一七年 月 日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

2017年11月27日

来源:

http://www.hbyx.gov.cn/xwzx/gsgg/201711/t20171130_1289499.shtml

 



Tags:卫生系统 医院 医生 护士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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