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卫生计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编工作人员2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医疗卫生工作需要;
3.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4.应聘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25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8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见《2017年卫 计局招聘企业编工作人员计划表》;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7.经公开招聘已在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如下:
I would rather see a young man blush than turn pale. 我宁可看到青年人脸红,也不愿看到他脸色变得苍白。
For a morning rain leave not your journey 不要因为早晨下了一场雨就不去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