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面试
1、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与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统一公布。
2、面试分为实操考试与现场面试两部分,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
3、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现场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100%。
4、其他人员先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组织进行实操考试,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操作、沟通能力等。实操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面试成绩的50%。
5、经实操考试后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现场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面试成绩的50%。
6、高层次人才与其他人员竞聘同一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7、面试成绩公布:将与总成绩、体检入围名单统一公布。
(三)总成绩
1、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总成绩、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 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体检
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资格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审查,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等。
体检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或另行组织招聘考试。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核结果,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方网站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82289522监督投诉电话:8228784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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