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余杭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为环卫监管人员,共计8名,主要从事九峰环境能源项目24小时驻场及远程监管工作,工作地点为余杭区境内。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责任心强,服从指挥;余杭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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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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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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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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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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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监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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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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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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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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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监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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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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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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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及周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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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持证
困难家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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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监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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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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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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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南苑、星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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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监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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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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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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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南苑、星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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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持证
困难家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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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余杭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管中心(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西延51号)三楼303办公室。咨询电话:89360019。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按规定填写《应聘报名表》一份(可自行下载打印后填写),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还应携带余杭区有效期内的各类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经资格审核后,如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不足1:4,但不低于1:2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如报考比例低于1:2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另,面向困难家庭人员招聘的岗位(驻场监管2和远程监管2),如在资格审查后,无符合招聘条件人选,岗位招聘数可对应调整至驻场监管1和远程监管1岗位。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含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政审标准参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标准执行(面向困难家庭岗位体检可根据岗位实际要求确定)。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人才服务网公示(网址:www.yhqrcfw.com)。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编外用工,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人员劳动报酬按区政府和区城管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如与余杭区城市管理局领导、余杭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管中心领导或具体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以及存在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回避。
2.本次招聘过程将邀请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全程监督,对招聘单位的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86218065。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对象,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在试用期间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的,作清退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保证对应聘者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用于与此次招聘无关的其他用途。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余杭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管中心负责解释。
余杭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应聘报名表.doc附件: 余杭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应聘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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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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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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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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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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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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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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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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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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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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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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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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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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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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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高中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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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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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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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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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格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体工整,保证内容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招考资格。2、请附带身份证和其他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详见《招聘公告》。
余杭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管中心
2018年2月24日
来源:
http://www.yhqrcfw.com/information/newsshow.aspx?artid=3036&classid=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