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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18号)文件精神,结合余杭区实际,现就2018年余杭区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余杭区计划招生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共2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本科15名,委托温州医科大学培养2名,委托杭州医学院培养13名;预防医学专业本科10名,委托杭州医学院培养。
二、招生与招聘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区为单位(必须为余杭区户籍)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的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其中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录取时,以定向区为单位对填报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考生,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本科定向培养生完成学业按期毕业后,参加由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的择优签约,经择优签约相关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定向培养生聘用为余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招生流程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生物、化学、物理至少符合一门),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我区不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具体程序如下:
1.6月26日8:30—6月27日17:30:填报志愿。
2.6月28日晚:院校按1:1.2比例把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反馈给余杭区卫计局(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3.7月3日: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7月9日起:投档录取。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由余杭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学员在校期间余杭区财政按补助总额的40%支付,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总额的60%部分。
咨询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教科0571-86221841。
温州医科大学0577-86689885。
杭州医学院0571-87692654。
原标题:2018年余杭区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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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余杭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协议书.doc
附件
余杭区2018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协议书
甲方: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乙方: 学员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18号)文件精神,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愿意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卫生专业工作,并与甲方签订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协议书。招生录取工作由省高考招生部门和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负责,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前提下,按照户籍、志愿和考试成绩投档,由承办院校按定向培养地(余杭区)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甲方委托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为定向培养的承办院校。乙方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毕业文凭为本科,全日制学习时间为五年。
三、乙方完成学业按期毕业后,参加由甲方统一组织的择优签约,经择优签约相关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定向培养生聘用为余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四、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由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学员在校期间区财政按补助总额的40%支付,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总额的60%部分。乙方不回余杭区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工作的,须交违约金、返还定向培养补助经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五、乙方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如出现中途退学、肄业等,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的相关补助退还,因学习成绩不合格需重修学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定向培养学员在校期间不得转校或转专业。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乙方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间内享受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同类人员薪酬,并由所在工作单位给予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七、乙方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因规范化培训不合格而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者须退还定向培养的所有费用,并交违约金15万元,同时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在工作3年内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甲方有权解聘乙方,乙方仍须退还相关的培养费用。
八、本协议在乙方被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正式录取后即正式生效,否则本协议自动作废。
九、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内容,履约过程中如有异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571-86221841 联系电话:
2018年 月 日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0日
Goods are theirs who enjoy them. 爱物者有物用.
Give losers leave to speak. 要允许失败者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