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全市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黄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认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方案》(黄人组发[2018]2号),蕲春县拟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工作人员。
现^91考试网卫生人才网为大家整理2018湖北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60人体检考察相关内容。
湖北蕲春县医疗招聘体检考察内容如下:
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以上是湖北蕲春县医疗招聘体检考察相关内容,希望考生仔细阅读。
He who mistrusts most should be trusted least. 最不信任别人的人最不应该得到信任.
Friends tie their purses with a cobweb thread. 朋友之间,不应扎紧钱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