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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岗8人。现将贵州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8人加分政策通知如下: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晴隆县户籍(晴隆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5)晴隆县户籍(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2.加分确认及审查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黔西南州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晴隆县户籍(晴隆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和属于晴隆户籍(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考生须在网上打印并填写统一格式的《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后经资格复审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县招聘办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温馨提示:加分审查公告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l.gov.cn/)上公示。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Man loves company even if it is only that of a small burning candle. 人喜欢伴侣,哪怕只是一根点着的小蜡烛也好.
Fearless courage is the foundation of victory. 勇敢无畏是胜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