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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县编委会批准,为加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随县政办发〔2014〕25号)等文件规定,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2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湖北随县专项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121人公示、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部门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最低服务期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动。
填报《随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而不予聘用的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进编手续。
七、纪律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原标题:随县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以上是2018湖北随县专项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121人公示、聘用相关内容,望考生仔细阅读。
He dances well to whom fortune pipes. 运来事事顺.
He hath ill neighbours that is fain to praise himself. 爱自夸的人没有好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