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新生儿科医师1-2名
2、医学影像诊断医师(B超)1名(能独立开展工作)
3、护理2-3名
二、应聘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助产专业优先)
2、职称:医师或主治医师、护师及以上职称
3、年龄:30-45岁左右。(护理专业40岁以下)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上岗证,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5年,临床经验丰富,能独立开展工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待遇:
(1)本市户籍可进入正式事业编制,享受在职在编职工待遇。
(2)外地户籍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有意者请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
三、联系电话:63052000*511
四、联系人:廖老师
邮寄至:上海市卢湾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收
地址:上海市丽园路712-2号(信封上请注明“应聘”字样)
邮编:2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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