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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江西永丰县精神病院选调3人公告
2014-05-14 12:02:2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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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公开选调县精神病院(第三人民医院)财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永丰县精神病院(第三人民医院)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除外)。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3名)

财务人员2人,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三、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报考办公室岗位人员所学专业为文史、管理类、计算机相关专业,报考财务人员岗位所学专业为本岗位的相关专业。

4.资格要求

财务岗: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5.其它条件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从事本岗位工作满5年(2009年4年1日以前参加工作)。受过刑事处罚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办法

1.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及地点:5月19日—5月20日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聘任何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证明、考核等次和有无违纪、离岗、待岗等行为表现)、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卫生局报名,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按物价局批复收取。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若资格审查后岗位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实行等额递补。

(1)公示与选调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岗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选调岗位人选,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日。凡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因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实行等额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人保局、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2)按考试成绩的总分,根据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其职称、学历、从业时间确定人选。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永丰县公开选调永丰县精神病院(第三人民医院)财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吴小莲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程 遥 卫生局局长

曾 旭 人保局局长

曾 凝 财政局局长

聂文安 监察局局长

胡喜光 卫生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胡喜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张贴通告、下发通知等形式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公布选调名额、对象、条件和办法;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2.选调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选调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为使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邀请县监察局派员全过程参与监督。

3.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选调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014年5月12日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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