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
|
|
|
|
|
|
|
|
|
|
|
|
|
|
现节育措施 |
|
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
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
备注 |
|
|
|
|
|
|
|
|
|
|
|
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市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工作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事业单位人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2010、2011和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在深圳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本科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龄要求: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日及之后出生);
(2)具有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76年2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1年2月1日及之后出生)。
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2年1月10日10:00至2012年1月20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相应选择至少一个报考志愿(即职位的归属医院,详见《招考职位表》备注栏),我委将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录取;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职位要求具体研究方向的,考生的以下任意材料需有相关研究方向的描述或内容:(1)学历及学位证;(2)毕业生推荐表(函);(3)成绩单;(4)毕业论文。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