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精神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下达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2014年招聘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52号)及《2014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招聘公告》的规定,经过面试、综合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隋鸿超宋志伟;
邓丽平;
吴光荣;
吴光琴。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1日-12月17日。对所公示的内容如有异议,请7日内以书面署名或电话方式向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察局或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察局:0833-2711083
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0833-2715899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社局 :0833-2711204
原标题:乐山市金口河区2014年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