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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天津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
2020-07-15 16:12:0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满足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文件,组织实施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人,其中面向红桥区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6人。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6.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7.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8.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0年7月24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10.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天津市户籍,需在报名之日前具备)。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至2020年7月2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至2020年7月29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至2020年7月30日16:00。

网上报名时,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应届毕业生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红桥区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注明“具有《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改报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与缴费

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笔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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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it that characterizes your personality? ----An unswerving aim. 你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目标始终如一 |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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