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医院路2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相关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31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自主组织笔试及面试的招聘形式。
四、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核准的招聘方案,招聘公告将于2020年8月1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等采取现场进行,地址: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110)。联系方式:67127118
报名时间:2020年 8 月 17 日(周一)8:00至 8 月 21 日(周周五)16:30(中午12:00-14:00休息)
资格审查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周一)8:00至 8 月 21 日(周五)16:30(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开始,在报名结束后同时结束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中午12:00-14:00休息)
缴费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周一)8:00至 8 月 21 日(周五)16:30(缴费与报名同时开始,在报名结束后同时结束缴费)。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中午12:00-14:00休息)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2的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单位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可减免报名费用。
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
2.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进行学历验证)原件和复印件;
6.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岗位要求的英语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8.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如部分岗位要求的报到证未派遣过的相关证明等)。
Each man is the architect of his own fate. 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建筑师. |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