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648号)和市人社局、市卫建委《关于2020年商洛市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招聘岗位的报告》(商卫函[2019]440号)的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卫建委同意,为我县卫生医疗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生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应聘人员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0日至2002年8月9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商南县生源或户籍。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在商南县卫生健康局213室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等。应聘人员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综合考察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及现实表现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商南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以上。
(二)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面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场。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中高风险地区来陕参加面试人员或报名时选填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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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商南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招聘计划.doc
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商南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nan.gov.cn/info/1035/93419.htm
Pity is akin to love. 怜悯生爱. | 来源:商南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