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共分16个岗位,招聘名额共为25名。具体详见附件一《稷山县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退役军人、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三)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稷山县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名额、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必须本人亲自报名,录取指纹,现场照相,现场填写《稷山县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2)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参考《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携带合格证书可直接参加报名。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3)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费用:考生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现金方式)。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报名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招聘岗位代码1、2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如数退还。岗位代码为3至16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包括60分)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结束后,报考基层项目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同类岗位3招聘计划中。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Little and often fills the purse. 多省小钱成大富. | 来源: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