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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春季福建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招聘55人公告(二)
2015-03-26 13:12:2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 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但在境外院校(含境内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学习的人员,均须以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上注明的专业进行报考,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如考生以非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医”类岗位须取得与岗位相符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医师资格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药、护、技”三类岗位须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四) 完成住院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系指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完成住院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取得合格证书。报考人员须提供住院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最迟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与招聘单位约定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的具体日期并书面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从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生须服从决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六)以大专及以下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厦门户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拟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如用人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聘用人员的工龄、待遇计算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工龄、待遇规定认定。

(八)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指具有XX条件或XX条件以上所有条件中任何一个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都可。

(九)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4月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5年4月2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②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十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

(十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十三)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十四)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五)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六)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七)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八)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九)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于进入考核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配合招聘单位考察或同意工作调动或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十)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十一)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可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报名工作联系表》(附件3)。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请咨询0592-2039082。

(二十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电话:0592-2077898)实施监督。

(二十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十四)考务信息通过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网站(http://www.xmws.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十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十六)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报名期间,如产生强烈争议的,招聘单位应提出处理意见,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研究后作出是否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考试的决定。报考人员须服从决定。

本考试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召集研究或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

原标题: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春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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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岗位信息表(编内)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经费
形式
岗位编码 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岗位
级别
招聘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编制类型
最高
年龄
性别 最低
学历
最低
学位
所学专业 其他条件
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卫生和计生委 财政核拨 2001 放射科医师 专技岗 12级 1 30 不限 本科 学士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持有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学的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 编内
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卫生和计生委 财政核拨 2002 妇科医师 专技岗 12级 1 30 不限 本科 学士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1.持有执业范围为妇产科的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2.须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编内
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卫生和计生委 财政核拨 2003 护士 专技岗 13级 2 30 不限 大专   护理、护理学 1.持有《护士执业证书》;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厦门户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编内
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卫生和计生委 财政核拨 2004 公卫医师 专技岗 12级 1 30 不限 本科 学士 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妇幼卫生 持有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证书》 编内
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卫生和计生委 财政核拨 2005 全科医师 专技岗 12级 1 30 不限 本科 学士 临床医学类 1.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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