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九江市人社局、九江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0]10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共有712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2年11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5年11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核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21届毕业生。
(3)招聘岗位要求限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救治工作的编外医务人员报考的,是指经九江市卫健委审核备案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中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在实际工作中,从其他医院临时抽调到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编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同类编外人员一样具备报考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定向招聘岗位的资格。需要由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和县(市、区)卫健委出具证明材料,并经市卫健委确认。
各县(市、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救治工作的编外医务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聘岗位。市直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救治工作的编外医务人员只能报考本单位定向招聘岗位。
(4)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要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执行。
(5)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6)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0日12: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面试费,体检费由同级人社部门承担。此类人员报名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将以下材料交给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九龙街青竹路6号)审核确认后退还报名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所在地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
The least said, the soonest mended. 少说一句,息事宁人。 | 来源:九江市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