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医师:(6-8人) 全科或内科医师2、3人、中医及针推医师2、3人、五官科医师1人、口腔医师1人。 二、公共卫生医师:(1-2人) 三、护士(师):(2-3人)(限本市户口) 四、招聘条件: 学 历:本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 性 别:不限 年 龄:35-40岁左右 有临床实际工作经验和岗位所需专业任职资格、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上人员经报名、初审、考试、面试、试用后一旦录用,实行人事派遣、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待遇。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长宁区虹桥路961弄4号人事科收,有效期: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邮 编:200051 联系电话:62759200*404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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