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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学士学位。截止201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具备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的,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4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毕节市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招聘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止2015年4月14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二)截止2015年4月14日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截止2015年4月14日毕节市内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解聘(辞退),截止2015年4月14日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公务员招聘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4月14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华路98号)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201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具备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的,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发 91exam .org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公告》、《岗位一览表》,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公告》和《岗位一览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同心特岗医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含3:1)比例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大于3:1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华路98号)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选岗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分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并安排到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 占报考单位编制),总成绩分数并列的,当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分配计划具体见《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选岗分配表》。
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选岗,不得委托他人进行选岗。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将按《毕节市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示范方案》(毕委办字〔2015〕12号)的规定进行管理。
2013年8月31日以后毕业的具备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聘用后须在其本科毕业后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即:201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聘用后在聘期内必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1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聘用后在聘期内必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未按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从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次年1月起不再参与或享受《毕节市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示范方案》(毕委办字〔2015〕12号)规定的各类计划及各项优惠待遇。
201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如提供的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最终下达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不符、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十一、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在首次确定工资时,上浮一级薪级工资,累计服务满3年后,转为固定工资;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享受特岗医生津贴补助,补助标准为:在马路乡、太平乡服务的每人每年5万元,在其余乡镇服务的每人每年3万元。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解释权属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原标题: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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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岗位一览表 |
主管
部门 |
招聘
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岗位
类别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招聘
范围 |
其他条件 |
备注 |
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金沙县人民医院 |
医师 |
01 |
B类 |
医疗工作 |
7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18周岁以上(1997年4月2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9日后出生). |
不限 |
2013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的,报名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的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
医师 |
02 |
B类 |
医疗工作 |
7 |
金沙县中医院 |
医师 |
03 |
B类 |
医疗工作 |
7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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