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临海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的讲解员岗位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试》×50%)×50%+技能测试(讲解)×30%+结构化面试×2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教育系统的足球教练、汽修专业教师、实习指导师岗位总成绩=(相关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测试》×30%)×30% +技能测试×50%+结构化面试×20%。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5、临海市教育局下属临海市特殊教育中心的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总成绩=(《特殊教育专业知识》×70%+《职业能力测试》×30%)×50%+模拟上课×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6、市广播电视台的记者岗位,市科技局下属市技术创新促进中心的科技管理岗位,市文广新局下属文化馆的器乐岗位,市气象局下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气象防灾服务岗位,教育系统的校医岗位、小学语文教师,市卫生进修学校的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关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测试》×30%)×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7、其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pide;2)×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8、卫生系统卫技岗位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测试》×10%,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卫技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笔试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均相同而出现入围人数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卫生局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卫生系统卫技岗位只允许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和临海阳光招聘网公示7天(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需要择岗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内进行择岗工作,由于体检或考察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录)用手续。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201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其中卫生系统卫技岗位只允许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
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79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的指1984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2015年5月16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15年5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5年5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的岗位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社会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设定。各岗位可报专业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①达到用人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②取得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8、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 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10、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 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1、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录)用的人员,需在聘(录)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在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12、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3、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与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511092。
1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0576-85288978。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原标题:2015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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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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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
| 单位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单位经费性质 |
招考计划 |
所需资格条件 |
笔试科目及分数比例 |
面试项目及分数比例 |
技能测试项目及分数比例 |
咨询 电话 |
备注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学历 |
学历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 1 |
临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临海市人防工程管理所 |
全额拨款 |
综合管理 |
管理十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律类、法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
35周岁及以下,临海范围 |
《综合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测试》占50%;共占50% |
结构化面试占50% |
∕ |
0576-85115183 |
|
| 2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临海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临海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技术员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
35周岁及以下,浙江范围,取得网络工程师、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资格之一,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周年及以上网络安全或软件开发相关工作经历 |
《综合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测试》占50%;共占50% |
结构化面试占50% |
∕ |
0576-85223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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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