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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新沂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0-07-28 08:51:4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91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关注:新沂市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 8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笔试内容:护理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其他职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学历、户籍要求
详见《新沂市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第一学历、专业与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除外)。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卫生工作;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直接进入面试;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等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六)本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 8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新沂市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新沂人才网和新沂卫生局网站下载表格填写,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一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150元。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3)报名期间,每天19:00在新沂市卫生局网(http://www.xywsj.com/)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护理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其他职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商定,并上报批准),从分数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形成竞争的,全员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的同时在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聘用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前,对拟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由新沂市人事局和新沂市卫生局组织。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简章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定岗
公示合格的报考镇卫生院的考生,招考领导小组将根据各镇卫生院对不同专业的需求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发给聘用通知书,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在报名初审、复审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考核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 中国新沂人才网和新沂卫生局网上公布(公示)。
中国新沂人才网网址:
http://www.htjob.net
新沂卫生局网址:
http://www.xywsj.com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人事局、新沂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事局:0516-88922218
新沂市卫生局:0516-88923539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16-88931066
        
           新沂市人事局
           新沂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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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Tags:新沂市 2010年 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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