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 |
职数 |
医师岗位 |
45 |
护理岗位 |
25 |
医技岗位 |
6 |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
3 |
科教研究所岗位 |
8 |
药剂岗位 |
3 |
医务社工 |
2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6 |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岗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临床医疗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护理岗位:护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3.医技岗位:医学影像专业本科、硕士或博士学历,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CT或MRI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精神医学、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科教研究所岗位:医疗仪器或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精神医学、社会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检验、药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药剂岗位:药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医务社工:有志于从事医务社工工作,大专以上学历,有良好的社会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
有社会工作者证书和心理咨询师证书优先录用。
8.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统计、卫生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莉 万清
邮 箱:zhuli527@yahoo.com.cn
联系电话:64387250*3135或3131分机
监督电话:6487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