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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考试。为确保这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
1.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7月31日为界。
2.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2015年安排一些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的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报考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生源地为柳州市(含六县,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属于柳州市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报考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柳州市常住户口。
(三)对报考县城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人员,属柳州市常住户口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对报考司机、厨师等工勤技能岗位的报考人员,属柳州市常住户口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以岗位资格条件表为准)。
(四)柳州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在柳州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24:00时以前。
三、报名
2015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填表
报考人员可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xlz.lss.gov.cn/)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http://www.gxlz.lss.gov.cn/news.aspx?mCode=00040105010601)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15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5-30k,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确认。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时-6月2日17:00时
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 91eXAm.orgrdquo;“2015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是否有党团员要求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的损失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时-6月3日17: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发票领取时间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建行缴费帮助指南(http://www.gxlz.lss.gov.cn/news.aspx?mCode=00040105011302)有关说明。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时-6月4日17:00时
需领发票者,请在下列时间办理:2015年6月25日(周四)、6月26日(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柳 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柳州市中山东路4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领取。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30日17:00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另行通知。
2.开考的比例: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缴费结束后1天内(2015年6月5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在1天内(2015年6月14日9:00—17:00)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3.改报及退费。已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如所报考的岗位因不足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可以申请改报或退费。改报的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14日9:00—17:00在网站上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5年6月14日9:00—6月15日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费退还回原缴费卡。
4.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笔试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通过媒体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资格条件表。
(三)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报考岗位没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照顾加分;报考岗位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照顾加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7月10日
2.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5年7月15日前
3.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15年7月15日前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足比例的岗位公布实际过线人选名单。
4.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20日前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进行资格审核,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表》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果民族、专业、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名表》填写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的岗位类别及等级是专技12级或以上,且岗位要求有助理级或以上职称的,在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证明或免考审批证明,如当时提供有困难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
5.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面试的比例: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7.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须包括最终确定的面试人选。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8.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且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9.面试的组织(2015年8月9日前)
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经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工作由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