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山东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三)
附件2:
2015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有关问题说明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5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未满规定的基层工作时间或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6月9日前取得,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对简章规定的常住户口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简章对常住户口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6月9日之前落户。考生父母双方或考生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要求户籍的视为考生符合户籍要求,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本人户口本(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落户时间或结婚证发证日期为2015年6月9日前。 5、“普通全日制学历”如何界定? 应聘人员学历性质将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系统查询,并结合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政策来认定。 6、“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7、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5年6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层次? 《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为具体专业名称(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应聘人员填报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名称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须与学历证书相符。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比对。 9、教育类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的和参加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的,应聘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前须向招聘管理部门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10、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户口或东营市生源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市)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11、考生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其他的,其任教学科如何界定? 考生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其他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准。 12、已通过2014年全国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是否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已通过2014年全国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4、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说明》,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5、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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