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其他条件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规定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条件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10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具有应聘岗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规定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应聘学科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者,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研究生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具有应聘岗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生源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规定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二〇一二年越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二〇一二年越秀区卫生局属专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0月27日(星期六)中午12:00至10月31日(星期三)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笔试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1日(星期四)下午17:00。
2、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报考区儿童医院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四级)职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社会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4、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笔试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区儿童医院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四级)职位的报考者在完成报名程序并缴费成功后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不受资格验证比例限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免笔试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11月2日(星期五)下午17:00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11月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计算,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
4、笔试成绩公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hrssgz.gov.cn)、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
5、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名单;报名比例低于1:5的已开考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笔试缺考及成绩为零分者除外)。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验证
1、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广州市正南路6号之一11楼1108室)。
2、须提供的资料:
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验证。进入资格验证人员须上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书以及本人简历。
(2)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市、增城市)还要提供户口簿。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在资格验证时提供)。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3)通过资格验证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还需现场缴付30元的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4)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5)资格验证递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11日(星期日),地点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资格验证者均须参加面试,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采用当场书面公布分数的方式。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五)专业技能测试
1、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至11月14日(星期三),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方式及主要内容:所有通过资格验证者均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缺考及成绩为零分者除外)。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各个专业的要求,采用现场模拟的考核方式,考核应聘者对应聘职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基本操作、基本技能等的掌握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