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是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四个科室:综合管理科、信息技术科、数据管理科、应急保障科。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jw.shanxi.gov.cn/),下载并填写《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报名表“本人承诺”一栏并签字,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二)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附楼三层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会议室(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
所有人员在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大门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卡和健康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名当日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排队,相互间保持距离。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卫健委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中心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脑填写打印的《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二份、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应聘人员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要求中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4.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或者学生证。
(
He goes far that never turns. 不回头的人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