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
|
考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相片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
是否为厦门生源 |
|
国籍 |
|
现户口所在地 |
|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
|
是否为事业单位
编内工作人员 |
|
毕业院校 |
|
学 历 |
|
学历类别 |
|
学 位 |
|
专 业 |
|
毕业时间 |
|
外语水平 |
|
计算机水平 |
|
现工作单位 |
|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
|
执业资格 |
|
职业资格 |
|
第二学历 |
|
第二专业 |
|
符合何种加分条件 |
|
主要简历(从高中起,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或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职务) |
|
符合岗位要求
的其他条件 |
|
考生联系信息 |
联系电话 |
|
移动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报考岗位信息 |
招聘单位名称 |
|
招聘岗位名称 |
|
岗位代码 |
|
应
聘
人
员
承
诺
|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
格
初
审
意
见
|
初审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厦门市第五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最高年龄 |
专业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其他资格条件 |
医师 |
5 |
35周岁 |
临床医学类 |
普教本科 |
学士 |
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人事部(光别楼三楼307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表发至xmwyrsk@163.com,笔试前提供纸质报名表和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592-7212608
3、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报名表一份(见附件)、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每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报名点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5、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一)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前,党群工作部、行政人事部、医务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党群工作部、行政人事部、医务部进行再复核。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厦门市第五医院光别楼三楼小会议室。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分数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若分数相同,则加一场面试,以新加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安排复检,体检结果由单位通知体检人员。考生对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重新复检,由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重新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分数排名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单位公示栏统一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7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人事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我院院务公开栏和网站(http://www.xmtmyy.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本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医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定。
附件:《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