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卫生系统招聘复习资料

2015年07月浙江上虞市丁宅乡社会救助窗口招聘1人公告
2015-07-09 14:39:5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丁宅乡人民政府决定招聘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1名,从事本乡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对各类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 7月1 日以后出生);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专业条件

能熟练计算机操作,工作责任性强,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社会救助工作相关经历的优先。

二、招聘计划

招聘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1名,从事本乡社会救助窗口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5年7月13--7月14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丁宅乡党政办

联系人:章锦波

联系电话:82815005

3、提供相关资料:

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同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条件符合的人员电话,其他人员不予通知。(报名时将进行计算机操作初步测试)

四、考试、录用

1、考试形式: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致使选聘人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经试用期(一个月)满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录用的临聘人员,经济待遇按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其他规定: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丁宅乡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的招聘公告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5年07月广东汕头大学医学院细..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