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网上打印的填写完整的《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验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14年第3季度蓬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42922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其中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拟聘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和岗位。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392369 0825—5429228
原标题:关于2015年第3季度蓬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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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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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蓬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
招聘单位名称 |
性 质 |
主要职能 |
联系电话 |
县疾控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的信息管理。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5.实验室监测检验与评价。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
0825-5394524 |
县妇幼保健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2.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更年期保健和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资讯、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3.提供以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科并发展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 |
0825-5996368 |
县妇女儿童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1.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2.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3.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开展新技术,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4.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提供救治、诊疗服务。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的临床实习教学任务、开展临床科研工作。6.引进新技术、开展新业务,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7.完成县委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0825-5422911 |
中心卫生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1.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2.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同时负责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的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3.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服务。4.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任务等。5.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6.受县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有条件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
0825-5391039 |
乡镇卫生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1.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2.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3.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服务。4.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任务等。5.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6.受县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有条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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