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5日(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8月15日上午8:00-11:30)
联系电话:0572-6039077
联系人:王女士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表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推荐表、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站内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附表1:
2015年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计划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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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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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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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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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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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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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专及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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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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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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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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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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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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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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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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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报考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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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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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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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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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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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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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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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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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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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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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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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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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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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
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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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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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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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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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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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学习、
工作简历
(从高中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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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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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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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单位审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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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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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5
来源:
http://www.zjcxrc.gov.cn/news/article/detail?id=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