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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陕西省岐山县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2015-08-08 08:05:3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了有效解决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引进难问题,保证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常务会纪要及《关于印发岐山县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岐政办发〔2015〕54号)精神,结合我县卫生系统人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实行“编内编外”双轨并行,引入竞争机制,搞活用人制度,为促进全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证。

工作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自聘对象

实施范围:我县卫生系统四所县级公立医院,即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二院。

自聘对象: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特需专业可放宽到其他全日制大专学历)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方法步骤

1、报送计划。县级四所公立医院结合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送用人计划,经同意后执行。

2、组织招聘。卫生主管部门参与,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通过参加医学类人才洽谈会、自行按需招聘、组织考察等多种形式,确定初步人选。

3、考察考核。用人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试用考察考核,合格人员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核后确定为自聘对象。

4、人员聘用。自聘对象实行人事代理,由聘用单位与自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1、人事管理:自聘人员统一实行非在编人员人事代理管理,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求签订劳动合同,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工资待遇:自聘人员实行人事工资代理制,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审批档案工资。自聘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

3、福利保障:自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联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来源:

http://www.qishan.gov.cn/services_viewss.aspx?id=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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