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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广东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普通雇员招聘公告(医疗岗)(二)
2015-08-24 11:31:5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事业单位职员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机关雇员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体检表》、《体检通知书》、《体检结论告知书》、《复检申请表》和《复检通知书》样式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体检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由所属人社、组织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所属人社、组织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所属人社、组织部门发出同意聘(雇)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雇)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雇)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雇)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雇)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一、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0750-3873700、0750-3873723。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750-3873786、3873702;蓬江区人社局:0750-8222871、8223200;江海区委组织部:0750-3861525、3861689;鹤山市人社局:0750-8933106;开平市人社局:0750-2257303、台山市人社局:0750-5507608;恩平市人社局:7727423。

监督举报电话:市人社局职员雇员科0750-3873786、人事监察科0750-3935275。

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2)。

原标题:2015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2015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xls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4、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1日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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