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非编合同制人员招录公告》中第三条第4款第2点内容:“报考宜城防保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其毕业时间和就业情况不限。”变更为“报考宜城防保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其毕业时间不限,但应目前未在宜兴市卫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业。”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变更《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非编合同制人员招录公告》报名条件的公告
宜兴市卫生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