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卫生系统招聘复习资料

2015年08月浙江海宁市斜桥中心卫生院招聘1人公告
2015-08-30 07:16:0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海宁市斜桥中心卫生院是海宁市卫计局下属乡镇卫生院,是一家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位于海宁市斜桥镇庆云洛塘街31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一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财务科编外岗位合同工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8:00-10:30。

报名地点:海宁市斜桥中心卫生院综合办公室。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要求:有会计上岗证,财务相关专业或者投资理财专业并有意向从事财务工作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大专学历及以上,年龄18~35周岁。

(三)海宁市户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及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试(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确定考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87788170或市府网727071

原标题:海宁市斜桥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

海宁市斜桥中心卫生院

2015年8月25日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5年08月江西修水县妇幼保健院..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