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0年10月16日24:00时止。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
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四)打印报名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康复专业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应不低于2:1。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所有参考人员为同一试卷,内容主要为医院公共知识和行业知识,重点考核应考人员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和工作思路。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3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周一到周五的8:30-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联系电话028-8332329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残联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3: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康复专业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应不低于2:1。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残联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 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残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
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
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