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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023年上半年江苏南通市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6人公告
2023-06-01 14:05:5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下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987年5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1982年5月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5月以后);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7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2年5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非2023年毕业生报名前需具有护师资格,2023年毕业生聘用前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 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3.启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7.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8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8. 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资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00-2023年6月8日16:0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带电子照片的《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稿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部分岗位对研究生学历人员本科阶段学历专业有要求的同时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qdswjw2023@163.com,邮件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3312379,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意见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初审:2023年6月1日9:00-2023年6月9日16:00。

2.陈述申辩: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0日期间9:00-16:00。

3.对初审异议处理:2023年6月1日9:00-2023年6月10日17:00。

4.笔试缴费与准考证领取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5.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23年6月11日上午8:30-11:00。

(四)考试费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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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that would eat the fruit must climb the tree. 想吃果子就得上树.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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