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王明华同志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向大安区监察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13-5522240,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编码 |
公共知识 |
专业知识 |
政策性加分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
笔面试折合总成绩 |
职位内排名 |
| 1 |
15420209 |
王明华 |
区级医疗事业单位 |
药剂 |
414012 |
66.7 |
64 |
|
38.94 |
78.50 |
31.400 |
70.340 |
1 |
特此公示。
原标题: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第3号)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