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拟招聘的岗位、人数: 1、医生岗位:1名 2、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须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龄35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2)应聘人员热爱幼教事业,责任心强,品行兼优,五官端正,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招聘的程序和形式 (一)招聘的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4: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接受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填写报名表,发给准考证。 3、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16号。 4、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婚育证明、学历证书、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下同),小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 5、咨询电话:818159858120265781819396 6、报名须知: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取消招聘岗位。 (二)招聘的形式:公开招聘 三、考试 (一)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临床医学、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测试。 2、面试内容。医疗技能实操考核和面谈。 (二)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1、录用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及格者可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两个环节,面谈和实操的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4、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人员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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